11/02/2005 11:06 |
我自认是无神论者,然而每看到这样的人间惨剧我就希望真的有神灵,无论怜悯还是发怒,做些什么吧,为了我们可怜的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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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2005 11:33 |
I deeply touched by this story and very sympathize with JouLi.
Maybe if she wasn't born in a very poor/rural place in China, then her life will be completely different and much better. But again, she can't choose about her birthpla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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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2005 18:20 |
苟丽是挺可怜的,被用来作为攻击专制和宣扬人权的例子更可怜.
什么样的人呀,还要在死者身上捞一把.
这里面有些挺搞的逻辑.结婚->欠债->卖淫.所以结婚是卖淫的根源嘛,这也太悲惨了.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机会就是价值!
XX之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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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2005 19:27 |
《人与人权》的主编是胡平。我相信作者和编者并非想在死者身上捞一把。对现实问题观察报道揭露和分析是新闻工作者和社会学家的责任;(解决问题则应该是政府的责任)。
“苟丽”这群为“社会转型”所“断裂”出来的弱势群体,他们的生活和苦乐没有多少人关注的。如果没有这些文章,我们这些留学生更难了解到他们的情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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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2005 09:55 |
他们在死者身上捞什么了?专制不该被攻击吗?人权不配被宣扬吗(还是说中国人的人权不配)?苟丽们只能死得悄无声息,否则就是被人利用了?对苟丽之死我在国内论坛也没看到这么冷血的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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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2005 10:42 |
昨天回家前看到这个帖子,很同情她。她挺不幸的,运气很差,倒霉事情都碰上了。
昨天晚上想到那些统计数字,又觉得不是很理解需要钱了就去卖身的做法,毕竟其他的身心健康的工作也是有的,比如钟点工什么的,只是远没有卖身赚钱快。个人 选择在一定程度上是受到社会风气的影响,最终决定权还是在个人。如果舆论一边倒地同情卖身,谴责社会,那对于那些钟点工又是不公平的。天下也许就是没有什 么公平的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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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2005 11:34 |
我觉得卖淫应该合法化,给她们发牌照,定期检查身体,有一些固定的机构来管理,包括接受投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他们,对整个人群的健康也有好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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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2005 11:58 |
又看了一遍,觉得这篇文章是more emotional than rational,因为作者好象没有做什么数字上的考证和分析,更多的是引用和联想。
如果化名苟丽的被害人2003年时假设四月结婚,欠4万元,父亲和丈夫和自己都打工,假设平均每月共节余1000元,那到2005年4月她开始做性交易之 前,应共节余2万4千元,全部用来还债且债务不涨利息的情况下,2005年4月债务余额为1万6千元。先把她的性交易收入放在一边。她被拘捕,四个月没有 收入并欠下1万余元新债,如果父亲和丈夫仍然打工,那到8月她被释放时,债务余额约为2万零七百元。释放后到她遇害时约为半个月的时间,父亲和丈夫仍然打 工,节余约6百余元,那么债务余额应为约2万元。据文中的描述,被拘捕前做性交易只有几天,被释放后到遇害也只有大概半个月的时间,遇害前又说债务已经还 清,那么就是说在总共二十余天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她的收入是2万元。文中提到被害时的交易款是80元,这其中有很大的gap。
假设三人同时打工能每月节余1千5百元,那么二十余天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她的收入也得是1万元,亦即说开始性交易之前没有什么很大的债务。关键是文中提到的时间,如果债务压力大到让她去卖身,又说能靠二十余天到一个月的收入还清,那么就有点不容易理解。
当然我知道这样的数字分析对于被害人已经完全没有意义,人死不能复活,更加没有必要去询问数字的来龙去脉。我非常同情被害人,很多事情是天注定, 她的命运怎会是这样的糟糕,比悲剧还要悲剧。The point I'm trying to make is 作为舆论作者,如果能够感性和理性兼有,文章就更有说服力,而不光是满满的感叹号。
另外,Malena这部电影是我最喜欢的之一, Malena是文学人物,不是现实个案,而且就故事情节和环境设定上讲,和文中描述的被害人并不是最有可比性。anything not explicitly included is implicitly excluded past performance is no guarantee of future resul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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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2005 12:30 |
这是个极好的辩论话题:妓女合法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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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2005 13:17 |
不幸死亡是可怜的,其它就没有什么好可怜的了.
那样的人生道路是她(们)的选择.
请注意我是不歧视妓女的,我并不觉得比她有什么高等的.所以我觉得既然她选了这个职业就不是可怜的.我也选择了我的职业,那在现实可能性中是我最满意的,但并不是我所有想做的事情愿望和梦想中最满意的.世界上有几个人能说正在做的事情恰恰就是他的梦想吗?
人与人的价值观不同.用两年的这样去工作和家人的省吃简用来换取一日的荣耀,既然她们觉得这很值得,我尊重这样的选择.那些宣扬尊重人权的人,你们能够尊重这种选择吗?
而且她们并不是那种见不到钱的穷人.四万元想借就能借到,想花也就花了,借给她们的人一定不会认为她们挣钱少的.所以要同情,请同情那些真正见不到钱而想读书和上进的人.
反过来说,那些觉得她做妓女可怜的人,其实是觉得妓女是低人一等的,你是比她高等的.如果是这样的,那让我也来可怜你吧,自以为高等的人呀.
---XX之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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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2005 14:22 |
說實話,中國現在這種兩極分化,世風日下的局面還不都是政策造成的?
但是對于一個個體來說,我覺得annie說的有道理﹣“如果舆论一边倒地同情卖身,谴责社会,那对于那些钟点工又是不公平的“。我不是很相信所有 的賣淫女都是生活所迫,沒有別的還擇。而且作者把她們同“天浴“裡的秀秀相提並論,我覺得也不是很貼切。秀秀想回到家鄉和家人在一起,這個願望基本上只能 通過被那些“上級“玩弄而實現,而苟丽需要的是錢,可走的路應該多一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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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2005 14:36 |
看看,连桃叶MM都认为从社会主义政策转成资本主义政策不好,你们还说这是个很好的反对专制和宣扬人权的例子?
反对专制,宣扬人权,首要的条件是人人能够自我控制和相互尊重,要人人有社会责任感。不从社会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只从个案的角度就去反对各种管理,去抱怨 政府的不是,那叫无政府主义,叫没有社会责任感,叫身在福中不知福。无政府主义的结果就是社会乱成一团,让黑社会主导社会,老百姓哪里能够过什么好日子。 人人都有社会责任感,社会就可以允许更多的自由;有无政府主义的人存在,社会就不能允许更多的自由。这是一个破坏力越大,控制力也就需要越大的问题。
我们选择的职业是安分守己的,不去冒险,相当于存银行,所以警察不会来抓我们。苟丽选择的就是股票和期货了,违法还带高风险,给抓进去是社会制度 应该做的事情。抓进去了,她也就是在这一期赔一把,她要是愿意可以继续去做。警察的抓,与她继续选择共存,是对社会好和对她好的最佳选择。没有警察抓,社 会就不好了;没有她可以继续选择,就是不让炒股票了,就没有自由。社会好了可能允许的自由度才会最大,这个道理希望自由主义者们能懂。宣扬自由,要先宣扬 社会责任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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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2005 14:47 |
解决问题不应该是政府的责任。
就好比社会是盘棋,制定规则做好裁判是政府的责任,下棋是每个人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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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2005 15:11 |
peachleaf 写到
我啥時候說過這個?
我最討嚴的是
說社會主義巴
沒有社會主義的安全感
說資本主義巴
又沒資本主義的公平机會
既想... 又要...
其實就是利益重新分配
把土豪鄉紳的錢和地
先弄到“國家“手上
再轉自個兒腰包里
受苦的還不是老百姓
由其是農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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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会是冤枉你的吧。
你说现在两极分化,世风日下,
直接的逻辑推论就是以前是比现在更好的,
现在的转变是你反对的。
至于你现在说的那些是更间接的扩展。
当然我在推论的时候还私下加了一个小前提。
我想:桃叶MM一定不会是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的吧。
那么现在来就事论事讨论一下吧,
在有“公平机会”的美国苟丽的命运能有什么两样的呢?
她就更加会去选择做钟点工了吗?
还是做妓女会更安全了?
还是做妓女可以有免费的医疗保险?
还是做妓女不会给警察抓去了?
还是那个决心要勒死妓女的嫖客想到了在美国应该尊重人权所以决定不杀她了?
在“专制”的老毛时代苟丽的命运又会是什么呢?
她还能选择作妓女吗?
她是不是会在工厂做工里连更富一点的念头都没有了呢?
那样她的爱情是不是就不能实现了呢?
---XX之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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