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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新农村”?! 霍锦涛(北京)
无论是“新农村”还是“旧农村”,都是农民自己的事情,农民才是天经地义的主人翁。
半年多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官方话语中频率最高的口头禅之一。而在所有的官方话语中,一个最具根本性的问题却被刻意模糊和掩盖了:所谓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并不是中国农民自己的“新农村”,而只是被一党专制的胡锦涛们所垄断包办的新一轮的政治秀。
一、胡锦涛的“抓紧抓好”
据新华社北京2月14日电,中共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于14日上午在中央党校开班。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在开班式上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们党在深刻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确定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全党同志和全国上下要团结一心、扎实工作,真正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不断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2月14日是时下颇为时髦的“情人节”,胡锦涛手下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牺牲与情人们约会调情的宝贵时间到中央党校进行专题研讨实属不易。然而,无论是
“新农村”还是“旧农村”,顾名思义都是农民自己的事情,农民才是“新农村”或“旧农村”天经地义的主人翁。建设什么样的农村、怎么建设农村,都是农民自
己的事情。胡锦涛所谓的“新农村”,在没有经过全体中国农民投票表决的前提下,强行冠以“社会主义”的定语,进而强行纳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之
中,所奉行的显然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极权专制逻辑,而不是他自己曾经鼓吹过的“以人为本”的文明法则和普世公理。
正是基于这种“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极权专制逻辑,胡锦涛表示说:党的领导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切实把这件关系全局的大事抓紧抓好。要从农民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最容易见效的事情抓起,不断让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所谓“农民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最容易见效的事情”,自然是农民自己的事情,却偏偏要被所谓的“各级党委和政府”来“抓紧抓好”。在这种情况之下,
“各级党委和政府”既可以“不断让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更可以“不断让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坏处”。道理很简单,“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官员
们,并不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没有男根私欲的齐天大圣孙悟空,更不是没血没肉的“特殊材料”。他们与农民一样需要“实实在在的好处”。
多少年来,笔者不断听到县、乡两级掌握实权的党政官员炫耀表态:“天底下最爽的事情,就是出卖农民的土地,由我来收钱、数钱和花钱。”胡锦涛所谓的“抓紧
抓好”,无论说得多么悦耳动听,说穿了就是这么一句话: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名义,抢劫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去征用和出卖,然后由相关的党政官员收钱、数钱
和花钱。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农民的土地不是责、权、利明晰的私有或集体土地;只要村支书、村委会主任以及更高级别的党政官员,不是由村民自主选举而是由一
党专政的共产党直接任命或变相任命的;只要农民享受不到宪法所赋予的人人平等的国民待遇和公共权力;无论是谁打着“新农民”或“新新农村”的旗号骑在农民
头上充当救世主和大救星,到头来都将是中国农民新一轮的人道灾难。
吴仁宝在华西村所实施的“人治”或者说是“仁治”,在全中国仅有一例或数例,能够保障全中国农民的福祉的,只有农民自己!农民天生就拥有一颗自己的脑袋,
他们自己知道怎么种地并且建设好他们自己的家园。而现代社会中的政府职责,只限于提供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作为“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
席”,胡锦涛的职责所在,只限于依照宪法和法律管好党员、管好官员和管好军人,而不在于随时随地教导本国公民特别是纳税人。全体公民有监管教导胡锦涛的权
力,胡锦涛却没有监管教导全国公民的权力。道理很简单:全国公民是胡锦涛的雇主,而胡锦涛却不是全国公民的雇主。胡锦涛不在自己的职权范围之内管制约束那
些总想掠夺农民的土地财产的党政官员,却偏偏要装腔作势地替农民“鞠躬尽瘁”瞎操心,只能证明他愚昧野蛮的无知、无耻、无德、无能。
二、陈锡文的言不及义
所谓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第一操刀手,是中央财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锡文。2006年第2期的《中国改革》杂志,以《重提“新农村建设”》为标
题刊登了陈锡文的一篇发言稿。按照陈锡文的说法:前不久召开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都有一大亮点,就是提出了关于社会主
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历史任务。新农村建设这个概念,从50年代开始至今,在我们党的历史文件中曾不断地出现,但是这次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以往不同,
有它崭新的内涵。简单地说,过去我们提新农村建设更多地是把它作为一个方向、一个目标、一种愿望提出;而本次“十一五”建议中则明确地把它作为一项任务和
一项工作提出来。
把陈锡文的话说得更加明白一点,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十一五”计划建议之前,所有的“新农村建设”都是不切实际的假、大、空,只有这一次才是货真价实的真正建设。有趣的是,中共中央党校的前辈专家杜光先生,偏偏在2006年2月13日上网公开的《警惕新的“圈地运动”——时政小议之廿八》中,一针见血地戳穿了陈锡文操刀摆弄的花架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十一五”规划建议里提出来的,它包括五项内容: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其中特别指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从
这五项内容和五条要求来看,完全没有必要冠以社会主义的名衔。理由有二:一,社会主义意味着生产力高度发展,有比较成熟的政治文明。可是,目前我国农村的
生产力发展水平尚处于前资本主义的小农经济阶段,政治上与现代民主政治相距甚大,许多农村仍然是文明之光照耀不到的角落,总之是离社会主义还很远很远,现
在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仅名不副实,而且也是对社会主义的歪曲和损害。二,在很多干部的观念里,社会主义就是“一大二公”,其现成的样板就是人
民公社。他们不懂得别样的社会主义,要搞社会主义就得大轰大嗡一窝蜂。所以,不如用“和谐新农村”或“文明新农村”,可以更切实一些。
陈锡文在这篇发言稿中,倒是谈到了当下中国农村最为血腥的“新圈地运动”:农民应该有一块耕地是天经地义的,他有了这块地,是自己种还是给别人种,那是由
客观条件决定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实行以家庭承包的经营制度,也是我们国家宪法规定的基本经营制度,切忌借搞新农村之名兼并、集中土地。我们必须承认
并尊重农民的权利,对于农民的土地,做主的只有农民,政府和领导可以去示范、去帮助,但不可以强迫,这是必须坚持的。
话虽然是这么说,假如“政府和领导”一如既往地采用“强迫”的方式“借搞新农村之名兼并、集中土地”,又该如何应对呢?陈锡文的回答是:农民的土地、集体
的土地是不能作为城市建设的要素,它一定要通过政府征走再拿过来。而目前的土地法第一条规定: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我曾经问过很多市长对这句话怎么理解,他
们几乎都说不清楚。土地法还规定征地的目的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那么公共利益需要是什么呢?这一点大家又讲不清楚了。现在的问题是只要是城里需要用
地就要向农民征地,结果除了农业农民的需要之外全成了公共利益了。而实际上目前的宪法已经留出了非常重要的空间:非公共利益需要的土地是不能征用。但是现
实中这些保护都是无力的,苍白的。
连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亲手写进“十一五”规划建议之中的陈锡文,都承认现实中对于“农民的土地、集体的土地”的保护是无力的,苍白的。由他操刀摆弄
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当然与从50年代开始重复出现的同类概念一样,全都是言不及义的自欺欺人。更何况陈锡文所说的“对于农民的土地,做主的只有农
民”,与胡锦涛所说的由“各级党委和政府”来“抓紧抓好”,也刚好是完全相反的两回事。
比起陈锡文言不及义的自欺欺人,还是杜光先生说得实在:农民经过土地改革所取得的土地,是他们参加民主革命的胜利果实。但他们享有土地的欢乐只维持了两三年,土地所有权便在合作化、公社化的暴风骤雨中丧失了,民主革命的果实被剥夺得一干二净,广大农民沦入了公社农奴的悲惨境地。……只有把土地所有权还给农民,并通过法律加以保护,才能保证农民从事农业劳动的基本权利。
三、温铁军的无耻帮闲
与胡锦涛一样习惯于随时随地教导本国公民及本国党政官员的,还有一个以“三农”专家自居的党棍学者温铁军。在温铁军的相关言论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在网络中广泛流传的一篇《温铁军在宁德谈“十六大”以来宏观经济形势》。
按照胡平先生的说法:在温铁军这篇讲话里有一段话讲得最为坦率:“我们去年关门讨论了一次,当时提出,执政党转型期间要加强执政能力,要格外防范政治风
险。什么政治风险呢?第一,现在要想推进美国式的民主化改革,缺乏起码的健康力量。一是我们的官员恐怕90%以上有收入支出不相符的问题,越是权力部门的
官员越有此问题,能全揪出来吗?不能。能指望有问题的官员公正地执行政策吗?也不能。二是我们的知识分子大部分有非税收入问题,大家都满天飞地走穴讲课,
拿的钱难道都报税了吗?越是大腕学者,越是可能有大额的非税收入,比较普遍地有偷漏税问题。其三是我们的企业家很多有非法经营的问题。而既然中产阶级主要
是官员、企业家、知识分子这三部分。在这种三部分都有问题的条件下,能搞出一个良性政治吗?不能,那怎么办呢?目前只能加强执政党的一元化领导。”
在这里,温铁军明白告诉人们,中国之所以不能推进民主化改革,就是因为中国的政治精英、知识精英和经济精英已经大面积的深度腐败。推行民主改革,等于是要
把他们送上经济犯罪的审判台。温铁军如此坦率无疑是值得称许的,然而,他以政治精英、知识精英和经济精英不可救药的大面积腐败,来证明中国共产党的专制有
理和稳定第一,无论如何都是一种流氓强盗逻辑。
温铁军最为流氓的话语,还是他打着“以人为本”的西方现代文明的旗号,却偏偏不肯承认中国人特别是中国的农民,与西方人一样是拥有天然人权和公民权利的主
体个人:“十六大以来特别强调以人为本,为什么?上半部分已经讲了,我们的人口转移不出去,发达国家的模式就照搬不了。而且不仅我们现在劳动力严重过剩,
将来会更进一步过剩。因为我们人口最高峰值是16个亿,将会在2020-30年出现。转移不出去,内部又消化不了,现在才4亿城市人口,怎么设想16亿人
口的时候可以实现70%-80%的城市化率?那就有十二亿在城里,怎么可能?城里的人均生活用水消耗是农村的20多倍。这个倍数大家可能不理解,城里人每
天洗澡,农村人每天洗吗?城里人洗衣机洗衣服是农村人端个盆洗衣服耗水量的多少倍?30多倍。大力发展城市的结果,首先是水资源哪儿来?我们现在600多
个城市一半以上缺水,其中100多个城市属于严重缺水城市。城市化怎么扩张?哪儿来水资源?显然城市化扩张是要受到资源限制的。昨天晚上的电视报道,温家
宝总理在召开能源问题的会,请了一批专家来谈,最后提出我们只能走节约型经济、有效经济、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才能缓解能源危机。”
在温铁军的眼里,满身泥土的农民,不可以变成城市人的重要理由,竟然是没有充足的水源供给他们每天洗澡和用洗衣机来洗衣服。而在实际上,中国的资源浪费和
资源枯竭的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官僚利益集团及其垄断控制的工矿企业,丧心病狂地推行低层次的掠夺性开发以及随之而来的极具破坏性的环境污染,而不是居民
生活用水的消耗和浪费。以色列、日本、韩国、台湾的人均资源都要比中国大陆少得多,却并没有影响其城乡一体化的现代化进程,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人家的宪政民
主制度,切实保障了现代公民在公共领域里对于政府官员及其利益集团进行公开监督和有效制约的政治权力。
作为一名党棍学者,温铁军拼死捍卫的一直是凌驾于法律制度之上为非作歹的一党专制,而不是欧美先进国家用以维系现代文明社会的宪政民主制度。他用来教导党
政官员的原话是这样的:“还得再提醒一下在座的各个权力部门的人,包括公安、工商,教育、卫生,所有这些部门的同志们,你们也照搬不得现代法制。你们老说
农民素质低,法制意识淡薄,其实错了。现代法制建立在什么基础上呢?当然是在现代社会基础上。那我问你们,农村大包干以后,事实上恢复了什么样的经济基础
呢?恢复的是传统的小农村社制的经济基础。大家都应该知道一个常识,即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不是反过来由上层建筑决定经济基础。那好了,问问这些权力
部门,你们是上层建筑呢,还是经济基础?当然属于上层建筑。那请问,难道不是小农经济的经济基础决定你们吗?”
2005年10月26日的《新京报》,刊登有温铁军接受中央电视台《对话》节目的访谈录。其中不仅把最近几年中国政府给农民400多亿元补贴,即8亿农民
人均50元的所谓“补贴”,美化为“经费的问题已经被比较有改革意识的财政部部长金人庆解决了”;而且再一次宣扬他坚决反对土地私有化的强权话语:“我去
过好几个发展中国家的游击区,进去做调查,我也去过好几个发展中国家的大型贫民窟,也是进去做调查。没有这些直接直观的感受,没有这些眼见为实的认识,我
们意识不到稳定有多么重要。我们要建立一个民主法制国家,那就先不要激进,而应先立足于现有的城乡二元结构来考虑问题。”
对于温铁军强词夺理的党棍话语,笔者倒是想反问一句:对于8亿农民来说,连像城里人那样每天洗澡和用洗衣机洗衣服的权利都不可能拥有的所谓“稳定”,难道
符合“以人为本”的文明法则吗?连本国公民每天洗澡和用洗衣机洗衣服的权利都不能够提供和保障的国家,又有什么资格和价值存在下去呢?!
无论是“新农村”还是“旧农村”,都是农民自己的事情,农民才是天经地义的主人翁。
半年多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官方话语中频率最高的口头禅之一。而在所有的官方话语中,一个最具根本性的问题却被刻意模糊和掩盖了:所谓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并不是中国农民自己的“新农村”,而只是被一党专制的胡锦涛们所垄断包办的新一轮的政治秀。
一、胡锦涛的“抓紧抓好”
据新华社北京2月14日电,中共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于14日上午在中央党校开班。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在开班式上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们党在深刻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确定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全党同志和全国上下要团结一心、扎实工作,真正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不断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2月14日是时下颇为时髦的“情人节”,胡锦涛手下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牺牲与情人们约会调情的宝贵时间到中央党校进行专题研讨实属不易。然而,无论是
“新农村”还是“旧农村”,顾名思义都是农民自己的事情,农民才是“新农村”或“旧农村”天经地义的主人翁。建设什么样的农村、怎么建设农村,都是农民自
己的事情。胡锦涛所谓的“新农村”,在没有经过全体中国农民投票表决的前提下,强行冠以“社会主义”的定语,进而强行纳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之
中,所奉行的显然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极权专制逻辑,而不是他自己曾经鼓吹过的“以人为本”的文明法则和普世公理。
正是基于这种“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极权专制逻辑,胡锦涛表示说:党的领导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切实把这件关系全局的大事抓紧抓好。要从农民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最容易见效的事情抓起,不断让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所谓“农民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最容易见效的事情”,自然是农民自己的事情,却偏偏要被所谓的“各级党委和政府”来“抓紧抓好”。在这种情况之下,
“各级党委和政府”既可以“不断让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更可以“不断让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坏处”。道理很简单,“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官员
们,并不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没有男根私欲的齐天大圣孙悟空,更不是没血没肉的“特殊材料”。他们与农民一样需要“实实在在的好处”。
多少年来,笔者不断听到县、乡两级掌握实权的党政官员炫耀表态:“天底下最爽的事情,就是出卖农民的土地,由我来收钱、数钱和花钱。”胡锦涛所谓的“抓紧
抓好”,无论说得多么悦耳动听,说穿了就是这么一句话: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名义,抢劫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去征用和出卖,然后由相关的党政官员收钱、数钱
和花钱。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农民的土地不是责、权、利明晰的私有或集体土地;只要村支书、村委会主任以及更高级别的党政官员,不是由村民自主选举而是由一
党专政的共产党直接任命或变相任命的;只要农民享受不到宪法所赋予的人人平等的国民待遇和公共权力;无论是谁打着“新农民”或“新新农村”的旗号骑在农民
头上充当救世主和大救星,到头来都将是中国农民新一轮的人道灾难。
吴仁宝在华西村所实施的“人治”或者说是“仁治”,在全中国仅有一例或数例,能够保障全中国农民的福祉的,只有农民自己!农民天生就拥有一颗自己的脑袋,
他们自己知道怎么种地并且建设好他们自己的家园。而现代社会中的政府职责,只限于提供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作为“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
席”,胡锦涛的职责所在,只限于依照宪法和法律管好党员、管好官员和管好军人,而不在于随时随地教导本国公民特别是纳税人。全体公民有监管教导胡锦涛的权
力,胡锦涛却没有监管教导全国公民的权力。道理很简单:全国公民是胡锦涛的雇主,而胡锦涛却不是全国公民的雇主。胡锦涛不在自己的职权范围之内管制约束那
些总想掠夺农民的土地财产的党政官员,却偏偏要装腔作势地替农民“鞠躬尽瘁”瞎操心,只能证明他愚昧野蛮的无知、无耻、无德、无能。
二、陈锡文的言不及义
所谓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第一操刀手,是中央财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锡文。2006年第2期的《中国改革》杂志,以《重提“新农村建设”》为标
题刊登了陈锡文的一篇发言稿。按照陈锡文的说法:前不久召开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都有一大亮点,就是提出了关于社会主
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历史任务。新农村建设这个概念,从50年代开始至今,在我们党的历史文件中曾不断地出现,但是这次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以往不同,
有它崭新的内涵。简单地说,过去我们提新农村建设更多地是把它作为一个方向、一个目标、一种愿望提出;而本次“十一五”建议中则明确地把它作为一项任务和
一项工作提出来。
把陈锡文的话说得更加明白一点,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十一五”计划建议之前,所有的“新农村建设”都是不切实际的假、大、空,只有这一次才是货真价实的真正建设。有趣的是,中共中央党校的前辈专家杜光先生,偏偏在2006年2月13日上网公开的《警惕新的“圈地运动”——时政小议之廿八》中,一针见血地戳穿了陈锡文操刀摆弄的花架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十一五”规划建议里提出来的,它包括五项内容: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其中特别指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从
这五项内容和五条要求来看,完全没有必要冠以社会主义的名衔。理由有二:一,社会主义意味着生产力高度发展,有比较成熟的政治文明。可是,目前我国农村的
生产力发展水平尚处于前资本主义的小农经济阶段,政治上与现代民主政治相距甚大,许多农村仍然是文明之光照耀不到的角落,总之是离社会主义还很远很远,现
在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仅名不副实,而且也是对社会主义的歪曲和损害。二,在很多干部的观念里,社会主义就是“一大二公”,其现成的样板就是人
民公社。他们不懂得别样的社会主义,要搞社会主义就得大轰大嗡一窝蜂。所以,不如用“和谐新农村”或“文明新农村”,可以更切实一些。
陈锡文在这篇发言稿中,倒是谈到了当下中国农村最为血腥的“新圈地运动”:农民应该有一块耕地是天经地义的,他有了这块地,是自己种还是给别人种,那是由
客观条件决定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实行以家庭承包的经营制度,也是我们国家宪法规定的基本经营制度,切忌借搞新农村之名兼并、集中土地。我们必须承认
并尊重农民的权利,对于农民的土地,做主的只有农民,政府和领导可以去示范、去帮助,但不可以强迫,这是必须坚持的。
话虽然是这么说,假如“政府和领导”一如既往地采用“强迫”的方式“借搞新农村之名兼并、集中土地”,又该如何应对呢?陈锡文的回答是:农民的土地、集体
的土地是不能作为城市建设的要素,它一定要通过政府征走再拿过来。而目前的土地法第一条规定: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我曾经问过很多市长对这句话怎么理解,他
们几乎都说不清楚。土地法还规定征地的目的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那么公共利益需要是什么呢?这一点大家又讲不清楚了。现在的问题是只要是城里需要用
地就要向农民征地,结果除了农业农民的需要之外全成了公共利益了。而实际上目前的宪法已经留出了非常重要的空间:非公共利益需要的土地是不能征用。但是现
实中这些保护都是无力的,苍白的。
连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亲手写进“十一五”规划建议之中的陈锡文,都承认现实中对于“农民的土地、集体的土地”的保护是无力的,苍白的。由他操刀摆弄
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当然与从50年代开始重复出现的同类概念一样,全都是言不及义的自欺欺人。更何况陈锡文所说的“对于农民的土地,做主的只有农
民”,与胡锦涛所说的由“各级党委和政府”来“抓紧抓好”,也刚好是完全相反的两回事。
比起陈锡文言不及义的自欺欺人,还是杜光先生说得实在:农民经过土地改革所取得的土地,是他们参加民主革命的胜利果实。但他们享有土地的欢乐只维持了两三年,土地所有权便在合作化、公社化的暴风骤雨中丧失了,民主革命的果实被剥夺得一干二净,广大农民沦入了公社农奴的悲惨境地。……只有把土地所有权还给农民,并通过法律加以保护,才能保证农民从事农业劳动的基本权利。
三、温铁军的无耻帮闲
与胡锦涛一样习惯于随时随地教导本国公民及本国党政官员的,还有一个以“三农”专家自居的党棍学者温铁军。在温铁军的相关言论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在网络中广泛流传的一篇《温铁军在宁德谈“十六大”以来宏观经济形势》。
按照胡平先生的说法:在温铁军这篇讲话里有一段话讲得最为坦率:“我们去年关门讨论了一次,当时提出,执政党转型期间要加强执政能力,要格外防范政治风
险。什么政治风险呢?第一,现在要想推进美国式的民主化改革,缺乏起码的健康力量。一是我们的官员恐怕90%以上有收入支出不相符的问题,越是权力部门的
官员越有此问题,能全揪出来吗?不能。能指望有问题的官员公正地执行政策吗?也不能。二是我们的知识分子大部分有非税收入问题,大家都满天飞地走穴讲课,
拿的钱难道都报税了吗?越是大腕学者,越是可能有大额的非税收入,比较普遍地有偷漏税问题。其三是我们的企业家很多有非法经营的问题。而既然中产阶级主要
是官员、企业家、知识分子这三部分。在这种三部分都有问题的条件下,能搞出一个良性政治吗?不能,那怎么办呢?目前只能加强执政党的一元化领导。”
在这里,温铁军明白告诉人们,中国之所以不能推进民主化改革,就是因为中国的政治精英、知识精英和经济精英已经大面积的深度腐败。推行民主改革,等于是要
把他们送上经济犯罪的审判台。温铁军如此坦率无疑是值得称许的,然而,他以政治精英、知识精英和经济精英不可救药的大面积腐败,来证明中国共产党的专制有
理和稳定第一,无论如何都是一种流氓强盗逻辑。
温铁军最为流氓的话语,还是他打着“以人为本”的西方现代文明的旗号,却偏偏不肯承认中国人特别是中国的农民,与西方人一样是拥有天然人权和公民权利的主
体个人:“十六大以来特别强调以人为本,为什么?上半部分已经讲了,我们的人口转移不出去,发达国家的模式就照搬不了。而且不仅我们现在劳动力严重过剩,
将来会更进一步过剩。因为我们人口最高峰值是16个亿,将会在2020-30年出现。转移不出去,内部又消化不了,现在才4亿城市人口,怎么设想16亿人
口的时候可以实现70%-80%的城市化率?那就有十二亿在城里,怎么可能?城里的人均生活用水消耗是农村的20多倍。这个倍数大家可能不理解,城里人每
天洗澡,农村人每天洗吗?城里人洗衣机洗衣服是农村人端个盆洗衣服耗水量的多少倍?30多倍。大力发展城市的结果,首先是水资源哪儿来?我们现在600多
个城市一半以上缺水,其中100多个城市属于严重缺水城市。城市化怎么扩张?哪儿来水资源?显然城市化扩张是要受到资源限制的。昨天晚上的电视报道,温家
宝总理在召开能源问题的会,请了一批专家来谈,最后提出我们只能走节约型经济、有效经济、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才能缓解能源危机。”
在温铁军的眼里,满身泥土的农民,不可以变成城市人的重要理由,竟然是没有充足的水源供给他们每天洗澡和用洗衣机来洗衣服。而在实际上,中国的资源浪费和
资源枯竭的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官僚利益集团及其垄断控制的工矿企业,丧心病狂地推行低层次的掠夺性开发以及随之而来的极具破坏性的环境污染,而不是居民
生活用水的消耗和浪费。以色列、日本、韩国、台湾的人均资源都要比中国大陆少得多,却并没有影响其城乡一体化的现代化进程,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人家的宪政民
主制度,切实保障了现代公民在公共领域里对于政府官员及其利益集团进行公开监督和有效制约的政治权力。
作为一名党棍学者,温铁军拼死捍卫的一直是凌驾于法律制度之上为非作歹的一党专制,而不是欧美先进国家用以维系现代文明社会的宪政民主制度。他用来教导党
政官员的原话是这样的:“还得再提醒一下在座的各个权力部门的人,包括公安、工商,教育、卫生,所有这些部门的同志们,你们也照搬不得现代法制。你们老说
农民素质低,法制意识淡薄,其实错了。现代法制建立在什么基础上呢?当然是在现代社会基础上。那我问你们,农村大包干以后,事实上恢复了什么样的经济基础
呢?恢复的是传统的小农村社制的经济基础。大家都应该知道一个常识,即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不是反过来由上层建筑决定经济基础。那好了,问问这些权力
部门,你们是上层建筑呢,还是经济基础?当然属于上层建筑。那请问,难道不是小农经济的经济基础决定你们吗?”
2005年10月26日的《新京报》,刊登有温铁军接受中央电视台《对话》节目的访谈录。其中不仅把最近几年中国政府给农民400多亿元补贴,即8亿农民
人均50元的所谓“补贴”,美化为“经费的问题已经被比较有改革意识的财政部部长金人庆解决了”;而且再一次宣扬他坚决反对土地私有化的强权话语:“我去
过好几个发展中国家的游击区,进去做调查,我也去过好几个发展中国家的大型贫民窟,也是进去做调查。没有这些直接直观的感受,没有这些眼见为实的认识,我
们意识不到稳定有多么重要。我们要建立一个民主法制国家,那就先不要激进,而应先立足于现有的城乡二元结构来考虑问题。”
对于温铁军强词夺理的党棍话语,笔者倒是想反问一句:对于8亿农民来说,连像城里人那样每天洗澡和用洗衣机洗衣服的权利都不可能拥有的所谓“稳定”,难道
符合“以人为本”的文明法则吗?连本国公民每天洗澡和用洗衣机洗衣服的权利都不能够提供和保障的国家,又有什么资格和价值存在下去呢?!
无论是“新农村”还是“旧农村”,都是农民自己的事情,农民才是天经地义的主人翁。
半年多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官方话语中频率最高的口头禅之一。而在所有的官方话语中,一个最具根本性的问题却被刻意模糊和掩盖了:所谓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并不是中国农民自己的“新农村”,而只是被一党专制的胡锦涛们所垄断包办的新一轮的政治秀。
一、胡锦涛的“抓紧抓好”
据新华社北京2月14日电,中共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于14日上午在中央党校开班。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在开班式上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们党在深刻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确定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全党同志和全国上下要团结一心、扎实工作,真正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不断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2月14日是时下颇为时髦的“情人节”,胡锦涛手下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牺牲与情人们约会调情的宝贵时间到中央党校进行专题研讨实属不易。然而,无论是
“新农村”还是“旧农村”,顾名思义都是农民自己的事情,农民才是“新农村”或“旧农村”天经地义的主人翁。建设什么样的农村、怎么建设农村,都是农民自
己的事情。胡锦涛所谓的“新农村”,在没有经过全体中国农民投票表决的前提下,强行冠以“社会主义”的定语,进而强行纳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之
中,所奉行的显然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极权专制逻辑,而不是他自己曾经鼓吹过的“以人为本”的文明法则和普世公理。
正是基于这种“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极权专制逻辑,胡锦涛表示说:党的领导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切实把这件关系全局的大事抓紧抓好。要从农民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最容易见效的事情抓起,不断让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所谓“农民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最容易见效的事情”,自然是农民自己的事情,却偏偏要被所谓的“各级党委和政府”来“抓紧抓好”。在这种情况之下,
“各级党委和政府”既可以“不断让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更可以“不断让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坏处”。道理很简单,“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官员
们,并不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没有男根私欲的齐天大圣孙悟空,更不是没血没肉的“特殊材料”。他们与农民一样需要“实实在在的好处”。
多少年来,笔者不断听到县、乡两级掌握实权的党政官员炫耀表态:“天底下最爽的事情,就是出卖农民的土地,由我来收钱、数钱和花钱。”胡锦涛所谓的“抓紧
抓好”,无论说得多么悦耳动听,说穿了就是这么一句话: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名义,抢劫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去征用和出卖,然后由相关的党政官员收钱、数钱
和花钱。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农民的土地不是责、权、利明晰的私有或集体土地;只要村支书、村委会主任以及更高级别的党政官员,不是由村民自主选举而是由一
党专政的共产党直接任命或变相任命的;只要农民享受不到宪法所赋予的人人平等的国民待遇和公共权力;无论是谁打着“新农民”或“新新农村”的旗号骑在农民
头上充当救世主和大救星,到头来都将是中国农民新一轮的人道灾难。
吴仁宝在华西村所实施的“人治”或者说是“仁治”,在全中国仅有一例或数例,能够保障全中国农民的福祉的,只有农民自己!农民天生就拥有一颗自己的脑袋,
他们自己知道怎么种地并且建设好他们自己的家园。而现代社会中的政府职责,只限于提供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作为“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
席”,胡锦涛的职责所在,只限于依照宪法和法律管好党员、管好官员和管好军人,而不在于随时随地教导本国公民特别是纳税人。全体公民有监管教导胡锦涛的权
力,胡锦涛却没有监管教导全国公民的权力。道理很简单:全国公民是胡锦涛的雇主,而胡锦涛却不是全国公民的雇主。胡锦涛不在自己的职权范围之内管制约束那
些总想掠夺农民的土地财产的党政官员,却偏偏要装腔作势地替农民“鞠躬尽瘁”瞎操心,只能证明他愚昧野蛮的无知、无耻、无德、无能。
二、陈锡文的言不及义
所谓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第一操刀手,是中央财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锡文。2006年第2期的《中国改革》杂志,以《重提“新农村建设”》为标
题刊登了陈锡文的一篇发言稿。按照陈锡文的说法:前不久召开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都有一大亮点,就是提出了关于社会主
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历史任务。新农村建设这个概念,从50年代开始至今,在我们党的历史文件中曾不断地出现,但是这次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以往不同,
有它崭新的内涵。简单地说,过去我们提新农村建设更多地是把它作为一个方向、一个目标、一种愿望提出;而本次“十一五”建议中则明确地把它作为一项任务和
一项工作提出来。
把陈锡文的话说得更加明白一点,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十一五”计划建议之前,所有的“新农村建设”都是不切实际的假、大、空,只有这一次才是货真价实的真正建设。有趣的是,中共中央党校的前辈专家杜光先生,偏偏在2006年2月13日上网公开的《警惕新的“圈地运动”——时政小议之廿八》中,一针见血地戳穿了陈锡文操刀摆弄的花架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十一五”规划建议里提出来的,它包括五项内容: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其中特别指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从
这五项内容和五条要求来看,完全没有必要冠以社会主义的名衔。理由有二:一,社会主义意味着生产力高度发展,有比较成熟的政治文明。可是,目前我国农村的
生产力发展水平尚处于前资本主义的小农经济阶段,政治上与现代民主政治相距甚大,许多农村仍然是文明之光照耀不到的角落,总之是离社会主义还很远很远,现
在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仅名不副实,而且也是对社会主义的歪曲和损害。二,在很多干部的观念里,社会主义就是“一大二公”,其现成的样板就是人
民公社。他们不懂得别样的社会主义,要搞社会主义就得大轰大嗡一窝蜂。所以,不如用“和谐新农村”或“文明新农村”,可以更切实一些。
陈锡文在这篇发言稿中,倒是谈到了当下中国农村最为血腥的“新圈地运动”:农民应该有一块耕地是天经地义的,他有了这块地,是自己种还是给别人种,那是由
客观条件决定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实行以家庭承包的经营制度,也是我们国家宪法规定的基本经营制度,切忌借搞新农村之名兼并、集中土地。我们必须承认
并尊重农民的权利,对于农民的土地,做主的只有农民,政府和领导可以去示范、去帮助,但不可以强迫,这是必须坚持的。
话虽然是这么说,假如“政府和领导”一如既往地采用“强迫”的方式“借搞新农村之名兼并、集中土地”,又该如何应对呢?陈锡文的回答是:农民的土地、集体
的土地是不能作为城市建设的要素,它一定要通过政府征走再拿过来。而目前的土地法第一条规定: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我曾经问过很多市长对这句话怎么理解,他
们几乎都说不清楚。土地法还规定征地的目的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那么公共利益需要是什么呢?这一点大家又讲不清楚了。现在的问题是只要是城里需要用
地就要向农民征地,结果除了农业农民的需要之外全成了公共利益了。而实际上目前的宪法已经留出了非常重要的空间:非公共利益需要的土地是不能征用。但是现
实中这些保护都是无力的,苍白的。
连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亲手写进“十一五”规划建议之中的陈锡文,都承认现实中对于“农民的土地、集体的土地”的保护是无力的,苍白的。由他操刀摆弄
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当然与从50年代开始重复出现的同类概念一样,全都是言不及义的自欺欺人。更何况陈锡文所说的“对于农民的土地,做主的只有农
民”,与胡锦涛所说的由“各级党委和政府”来“抓紧抓好”,也刚好是完全相反的两回事。
比起陈锡文言不及义的自欺欺人,还是杜光先生说得实在:农民经过土地改革所取得的土地,是他们参加民主革命的胜利果实。但他们享有土地的欢乐只维持了两三年,土地所有权便在合作化、公社化的暴风骤雨中丧失了,民主革命的果实被剥夺得一干二净,广大农民沦入了公社农奴的悲惨境地。……只有把土地所有权还给农民,并通过法律加以保护,才能保证农民从事农业劳动的基本权利。
三、温铁军的无耻帮闲
与胡锦涛一样习惯于随时随地教导本国公民及本国党政官员的,还有一个以“三农”专家自居的党棍学者温铁军。在温铁军的相关言论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在网络中广泛流传的一篇《温铁军在宁德谈“十六大”以来宏观经济形势》。
按照胡平先生的说法:在温铁军这篇讲话里有一段话讲得最为坦率:“我们去年关门讨论了一次,当时提出,执政党转型期间要加强执政能力,要格外防范政治风
险。什么政治风险呢?第一,现在要想推进美国式的民主化改革,缺乏起码的健康力量。一是我们的官员恐怕90%以上有收入支出不相符的问题,越是权力部门的
官员越有此问题,能全揪出来吗?不能。能指望有问题的官员公正地执行政策吗?也不能。二是我们的知识分子大部分有非税收入问题,大家都满天飞地走穴讲课,
拿的钱难道都报税了吗?越是大腕学者,越是可能有大额的非税收入,比较普遍地有偷漏税问题。其三是我们的企业家很多有非法经营的问题。而既然中产阶级主要
是官员、企业家、知识分子这三部分。在这种三部分都有问题的条件下,能搞出一个良性政治吗?不能,那怎么办呢?目前只能加强执政党的一元化领导。”
在这里,温铁军明白告诉人们,中国之所以不能推进民主化改革,就是因为中国的政治精英、知识精英和经济精英已经大面积的深度腐败。推行民主改革,等于是要
把他们送上经济犯罪的审判台。温铁军如此坦率无疑是值得称许的,然而,他以政治精英、知识精英和经济精英不可救药的大面积腐败,来证明中国共产党的专制有
理和稳定第一,无论如何都是一种流氓强盗逻辑。
温铁军最为流氓的话语,还是他打着“以人为本”的西方现代文明的旗号,却偏偏不肯承认中国人特别是中国的农民,与西方人一样是拥有天然人权和公民权利的主
体个人:“十六大以来特别强调以人为本,为什么?上半部分已经讲了,我们的人口转移不出去,发达国家的模式就照搬不了。而且不仅我们现在劳动力严重过剩,
将来会更进一步过剩。因为我们人口最高峰值是16个亿,将会在2020-30年出现。转移不出去,内部又消化不了,现在才4亿城市人口,怎么设想16亿人
口的时候可以实现70%-80%的城市化率?那就有十二亿在城里,怎么可能?城里的人均生活用水消耗是农村的20多倍。这个倍数大家可能不理解,城里人每
天洗澡,农村人每天洗吗?城里人洗衣机洗衣服是农村人端个盆洗衣服耗水量的多少倍?30多倍。大力发展城市的结果,首先是水资源哪儿来?我们现在600多
个城市一半以上缺水,其中100多个城市属于严重缺水城市。城市化怎么扩张?哪儿来水资源?显然城市化扩张是要受到资源限制的。昨天晚上的电视报道,温家
宝总理在召开能源问题的会,请了一批专家来谈,最后提出我们只能走节约型经济、有效经济、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才能缓解能源危机。”
在温铁军的眼里,满身泥土的农民,不可以变成城市人的重要理由,竟然是没有充足的水源供给他们每天洗澡和用洗衣机来洗衣服。而在实际上,中国的资源浪费和
资源枯竭的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官僚利益集团及其垄断控制的工矿企业,丧心病狂地推行低层次的掠夺性开发以及随之而来的极具破坏性的环境污染,而不是居民
生活用水的消耗和浪费。以色列、日本、韩国、台湾的人均资源都要比中国大陆少得多,却并没有影响其城乡一体化的现代化进程,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人家的宪政民
主制度,切实保障了现代公民在公共领域里对于政府官员及其利益集团进行公开监督和有效制约的政治权力。
作为一名党棍学者,温铁军拼死捍卫的一直是凌驾于法律制度之上为非作歹的一党专制,而不是欧美先进国家用以维系现代文明社会的宪政民主制度。他用来教导党
政官员的原话是这样的:“还得再提醒一下在座的各个权力部门的人,包括公安、工商,教育、卫生,所有这些部门的同志们,你们也照搬不得现代法制。你们老说
农民素质低,法制意识淡薄,其实错了。现代法制建立在什么基础上呢?当然是在现代社会基础上。那我问你们,农村大包干以后,事实上恢复了什么样的经济基础
呢?恢复的是传统的小农村社制的经济基础。大家都应该知道一个常识,即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不是反过来由上层建筑决定经济基础。那好了,问问这些权力
部门,你们是上层建筑呢,还是经济基础?当然属于上层建筑。那请问,难道不是小农经济的经济基础决定你们吗?”
2005年10月26日的《新京报》,刊登有温铁军接受中央电视台《对话》节目的访谈录。其中不仅把最近几年中国政府给农民400多亿元补贴,即8亿农民
人均50元的所谓“补贴”,美化为“经费的问题已经被比较有改革意识的财政部部长金人庆解决了”;而且再一次宣扬他坚决反对土地私有化的强权话语:“我去
过好几个发展中国家的游击区,进去做调查,我也去过好几个发展中国家的大型贫民窟,也是进去做调查。没有这些直接直观的感受,没有这些眼见为实的认识,我
们意识不到稳定有多么重要。我们要建立一个民主法制国家,那就先不要激进,而应先立足于现有的城乡二元结构来考虑问题。”
对于温铁军强词夺理的党棍话语,笔者倒是想反问一句:对于8亿农民来说,连像城里人那样每天洗澡和用洗衣机洗衣服的权利都不可能拥有的所谓“稳定”,难道
符合“以人为本”的文明法则吗?连本国公民每天洗澡和用洗衣机洗衣服的权利都不能够提供和保障的国家,又有什么资格和价值存在下去呢?!
无论是“新农村”还是“旧农村”,都是农民自己的事情,农民才是天经地义的主人翁。
半年多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官方话语中频率最高的口头禅之一。而在所有的官方话语中,一个最具根本性的问题却被刻意模糊和掩盖了:所谓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并不是中国农民自己的“新农村”,而只是被一党专制的胡锦涛们所垄断包办的新一轮的政治秀。
一、胡锦涛的“抓紧抓好”
据新华社北京2月14日电,中共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于14日上午在中央党校开班。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在开班式上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们党在深刻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确定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全党同志和全国上下要团结一心、扎实工作,真正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不断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2月14日是时下颇为时髦的“情人节”,胡锦涛手下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牺牲与情人们约会调情的宝贵时间到中央党校进行专题研讨实属不易。然而,无论是
“新农村”还是“旧农村”,顾名思义都是农民自己的事情,农民才是“新农村”或“旧农村”天经地义的主人翁。建设什么样的农村、怎么建设农村,都是农民自
己的事情。胡锦涛所谓的“新农村”,在没有经过全体中国农民投票表决的前提下,强行冠以“社会主义”的定语,进而强行纳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之
中,所奉行的显然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极权专制逻辑,而不是他自己曾经鼓吹过的“以人为本”的文明法则和普世公理。
正是基于这种“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极权专制逻辑,胡锦涛表示说:党的领导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切实把这件关系全局的大事抓紧抓好。要从农民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最容易见效的事情抓起,不断让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所谓“农民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最容易见效的事情”,自然是农民自己的事情,却偏偏要被所谓的“各级党委和政府”来“抓紧抓好”。在这种情况之下,
“各级党委和政府”既可以“不断让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更可以“不断让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坏处”。道理很简单,“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官员
们,并不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没有男根私欲的齐天大圣孙悟空,更不是没血没肉的“特殊材料”。他们与农民一样需要“实实在在的好处”。
多少年来,笔者不断听到县、乡两级掌握实权的党政官员炫耀表态:“天底下最爽的事情,就是出卖农民的土地,由我来收钱、数钱和花钱。”胡锦涛所谓的“抓紧
抓好”,无论说得多么悦耳动听,说穿了就是这么一句话: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名义,抢劫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去征用和出卖,然后由相关的党政官员收钱、数钱
和花钱。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农民的土地不是责、权、利明晰的私有或集体土地;只要村支书、村委会主任以及更高级别的党政官员,不是由村民自主选举而是由一
党专政的共产党直接任命或变相任命的;只要农民享受不到宪法所赋予的人人平等的国民待遇和公共权力;无论是谁打着“新农民”或“新新农村”的旗号骑在农民
头上充当救世主和大救星,到头来都将是中国农民新一轮的人道灾难。
吴仁宝在华西村所实施的“人治”或者说是“仁治”,在全中国仅有一例或数例,能够保障全中国农民的福祉的,只有农民自己!农民天生就拥有一颗自己的脑袋,
他们自己知道怎么种地并且建设好他们自己的家园。而现代社会中的政府职责,只限于提供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作为“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
席”,胡锦涛的职责所在,只限于依照宪法和法律管好党员、管好官员和管好军人,而不在于随时随地教导本国公民特别是纳税人。全体公民有监管教导胡锦涛的权
力,胡锦涛却没有监管教导全国公民的权力。道理很简单:全国公民是胡锦涛的雇主,而胡锦涛却不是全国公民的雇主。胡锦涛不在自己的职权范围之内管制约束那
些总想掠夺农民的土地财产的党政官员,却偏偏要装腔作势地替农民“鞠躬尽瘁”瞎操心,只能证明他愚昧野蛮的无知、无耻、无德、无能。
二、陈锡文的言不及义
所谓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第一操刀手,是中央财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锡文。2006年第2期的《中国改革》杂志,以《重提“新农村建设”》为标
题刊登了陈锡文的一篇发言稿。按照陈锡文的说法:前不久召开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都有一大亮点,就是提出了关于社会主
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历史任务。新农村建设这个概念,从50年代开始至今,在我们党的历史文件中曾不断地出现,但是这次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以往不同,
有它崭新的内涵。简单地说,过去我们提新农村建设更多地是把它作为一个方向、一个目标、一种愿望提出;而本次“十一五”建议中则明确地把它作为一项任务和
一项工作提出来。
把陈锡文的话说得更加明白一点,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十一五”计划建议之前,所有的“新农村建设”都是不切实际的假、大、空,只有这一次才是货真价实的真正建设。有趣的是,中共中央党校的前辈专家杜光先生,偏偏在2006年2月13日上网公开的《警惕新的“圈地运动”——时政小议之廿八》中,一针见血地戳穿了陈锡文操刀摆弄的花架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十一五”规划建议里提出来的,它包括五项内容: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其中特别指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从
这五项内容和五条要求来看,完全没有必要冠以社会主义的名衔。理由有二:一,社会主义意味着生产力高度发展,有比较成熟的政治文明。可是,目前我国农村的
生产力发展水平尚处于前资本主义的小农经济阶段,政治上与现代民主政治相距甚大,许多农村仍然是文明之光照耀不到的角落,总之是离社会主义还很远很远,现
在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仅名不副实,而且也是对社会主义的歪曲和损害。二,在很多干部的观念里,社会主义就是“一大二公”,其现成的样板就是人
民公社。他们不懂得别样的社会主义,要搞社会主义就得大轰大嗡一窝蜂。所以,不如用“和谐新农村”或“文明新农村”,可以更切实一些。
陈锡文在这篇发言稿中,倒是谈到了当下中国农村最为血腥的“新圈地运动”:农民应该有一块耕地是天经地义的,他有了这块地,是自己种还是给别人种,那是由
客观条件决定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实行以家庭承包的经营制度,也是我们国家宪法规定的基本经营制度,切忌借搞新农村之名兼并、集中土地。我们必须承认
并尊重农民的权利,对于农民的土地,做主的只有农民,政府和领导可以去示范、去帮助,但不可以强迫,这是必须坚持的。
话虽然是这么说,假如“政府和领导”一如既往地采用“强迫”的方式“借搞新农村之名兼并、集中土地”,又该如何应对呢?陈锡文的回答是:农民的土地、集体
的土地是不能作为城市建设的要素,它一定要通过政府征走再拿过来。而目前的土地法第一条规定: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我曾经问过很多市长对这句话怎么理解,他
们几乎都说不清楚。土地法还规定征地的目的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那么公共利益需要是什么呢?这一点大家又讲不清楚了。现在的问题是只要是城里需要用
地就要向农民征地,结果除了农业农民的需要之外全成了公共利益了。而实际上目前的宪法已经留出了非常重要的空间:非公共利益需要的土地是不能征用。但是现
实中这些保护都是无力的,苍白的。
连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亲手写进“十一五”规划建议之中的陈锡文,都承认现实中对于“农民的土地、集体的土地”的保护是无力的,苍白的。由他操刀摆弄
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当然与从50年代开始重复出现的同类概念一样,全都是言不及义的自欺欺人。更何况陈锡文所说的“对于农民的土地,做主的只有农
民”,与胡锦涛所说的由“各级党委和政府”来“抓紧抓好”,也刚好是完全相反的两回事。
比起陈锡文言不及义的自欺欺人,还是杜光先生说得实在:农民经过土地改革所取得的土地,是他们参加民主革命的胜利果实。但他们享有土地的欢乐只维持了两三年,土地所有权便在合作化、公社化的暴风骤雨中丧失了,民主革命的果实被剥夺得一干二净,广大农民沦入了公社农奴的悲惨境地。……只有把土地所有权还给农民,并通过法律加以保护,才能保证农民从事农业劳动的基本权利。
三、温铁军的无耻帮闲
与胡锦涛一样习惯于随时随地教导本国公民及本国党政官员的,还有一个以“三农”专家自居的党棍学者温铁军。在温铁军的相关言论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在网络中广泛流传的一篇《温铁军在宁德谈“十六大”以来宏观经济形势》。
按照胡平先生的说法:在温铁军这篇讲话里有一段话讲得最为坦率:“我们去年关门讨论了一次,当时提出,执政党转型期间要加强执政能力,要格外防范政治风
险。什么政治风险呢?第一,现在要想推进美国式的民主化改革,缺乏起码的健康力量。一是我们的官员恐怕90%以上有收入支出不相符的问题,越是权力部门的
官员越有此问题,能全揪出来吗?不能。能指望有问题的官员公正地执行政策吗?也不能。二是我们的知识分子大部分有非税收入问题,大家都满天飞地走穴讲课,
拿的钱难道都报税了吗?越是大腕学者,越是可能有大额的非税收入,比较普遍地有偷漏税问题。其三是我们的企业家很多有非法经营的问题。而既然中产阶级主要
是官员、企业家、知识分子这三部分。在这种三部分都有问题的条件下,能搞出一个良性政治吗?不能,那怎么办呢?目前只能加强执政党的一元化领导。”
在这里,温铁军明白告诉人们,中国之所以不能推进民主化改革,就是因为中国的政治精英、知识精英和经济精英已经大面积的深度腐败。推行民主改革,等于是要
把他们送上经济犯罪的审判台。温铁军如此坦率无疑是值得称许的,然而,他以政治精英、知识精英和经济精英不可救药的大面积腐败,来证明中国共产党的专制有
理和稳定第一,无论如何都是一种流氓强盗逻辑。
温铁军最为流氓的话语,还是他打着“以人为本”的西方现代文明的旗号,却偏偏不肯承认中国人特别是中国的农民,与西方人一样是拥有天然人权和公民权利的主
体个人:“十六大以来特别强调以人为本,为什么?上半部分已经讲了,我们的人口转移不出去,发达国家的模式就照搬不了。而且不仅我们现在劳动力严重过剩,
将来会更进一步过剩。因为我们人口最高峰值是16个亿,将会在2020-30年出现。转移不出去,内部又消化不了,现在才4亿城市人口,怎么设想16亿人
口的时候可以实现70%-80%的城市化率?那就有十二亿在城里,怎么可能?城里的人均生活用水消耗是农村的20多倍。这个倍数大家可能不理解,城里人每
天洗澡,农村人每天洗吗?城里人洗衣机洗衣服是农村人端个盆洗衣服耗水量的多少倍?30多倍。大力发展城市的结果,首先是水资源哪儿来?我们现在600多
个城市一半以上缺水,其中100多个城市属于严重缺水城市。城市化怎么扩张?哪儿来水资源?显然城市化扩张是要受到资源限制的。昨天晚上的电视报道,温家
宝总理在召开能源问题的会,请了一批专家来谈,最后提出我们只能走节约型经济、有效经济、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才能缓解能源危机。”
在温铁军的眼里,满身泥土的农民,不可以变成城市人的重要理由,竟然是没有充足的水源供给他们每天洗澡和用洗衣机来洗衣服。而在实际上,中国的资源浪费和
资源枯竭的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官僚利益集团及其垄断控制的工矿企业,丧心病狂地推行低层次的掠夺性开发以及随之而来的极具破坏性的环境污染,而不是居民
生活用水的消耗和浪费。以色列、日本、韩国、台湾的人均资源都要比中国大陆少得多,却并没有影响其城乡一体化的现代化进程,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人家的宪政民
主制度,切实保障了现代公民在公共领域里对于政府官员及其利益集团进行公开监督和有效制约的政治权力。
作为一名党棍学者,温铁军拼死捍卫的一直是凌驾于法律制度之上为非作歹的一党专制,而不是欧美先进国家用以维系现代文明社会的宪政民主制度。他用来教导党
政官员的原话是这样的:“还得再提醒一下在座的各个权力部门的人,包括公安、工商,教育、卫生,所有这些部门的同志们,你们也照搬不得现代法制。你们老说
农民素质低,法制意识淡薄,其实错了。现代法制建立在什么基础上呢?当然是在现代社会基础上。那我问你们,农村大包干以后,事实上恢复了什么样的经济基础
呢?恢复的是传统的小农村社制的经济基础。大家都应该知道一个常识,即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不是反过来由上层建筑决定经济基础。那好了,问问这些权力
部门,你们是上层建筑呢,还是经济基础?当然属于上层建筑。那请问,难道不是小农经济的经济基础决定你们吗?”
2005年10月26日的《新京报》,刊登有温铁军接受中央电视台《对话》节目的访谈录。其中不仅把最近几年中国政府给农民400多亿元补贴,即8亿农民
人均50元的所谓“补贴”,美化为“经费的问题已经被比较有改革意识的财政部部长金人庆解决了”;而且再一次宣扬他坚决反对土地私有化的强权话语:“我去
过好几个发展中国家的游击区,进去做调查,我也去过好几个发展中国家的大型贫民窟,也是进去做调查。没有这些直接直观的感受,没有这些眼见为实的认识,我
们意识不到稳定有多么重要。我们要建立一个民主法制国家,那就先不要激进,而应先立足于现有的城乡二元结构来考虑问题。”
对于温铁军强词夺理的党棍话语,笔者倒是想反问一句:对于8亿农民来说,连像城里人那样每天洗澡和用洗衣机洗衣服的权利都不可能拥有的所谓“稳定”,难道
符合“以人为本”的文明法则吗?连本国公民每天洗澡和用洗衣机洗衣服的权利都不能够提供和保障的国家,又有什么资格和价值存在下去呢?!
无论是“新农村”还是“旧农村”,都是农民自己的事情,农民才是天经地义的主人翁。
半年多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官方话语中频率最高的口头禅之一。而在所有的官方话语中,一个最具根本性的问题却被刻意模糊和掩盖了:所谓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并不是中国农民自己的“新农村”,而只是被一党专制的胡锦涛们所垄断包办的新一轮的政治秀。
一、胡锦涛的“抓紧抓好”
据新华社北京2月14日电,中共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于14日上午在中央党校开班。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在开班式上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们党在深刻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确定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全党同志和全国上下要团结一心、扎实工作,真正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不断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2月14日是时下颇为时髦的“情人节”,胡锦涛手下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牺牲与情人们约会调情的宝贵时间到中央党校进行专题研讨实属不易。然而,无论是
“新农村”还是“旧农村”,顾名思义都是农民自己的事情,农民才是“新农村”或“旧农村”天经地义的主人翁。建设什么样的农村、怎么建设农村,都是农民自
己的事情。胡锦涛所谓的“新农村”,在没有经过全体中国农民投票表决的前提下,强行冠以“社会主义”的定语,进而强行纳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之
中,所奉行的显然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极权专制逻辑,而不是他自己曾经鼓吹过的“以人为本”的文明法则和普世公理。
正是基于这种“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极权专制逻辑,胡锦涛表示说:党的领导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切实把这件关系全局的大事抓紧抓好。要从农民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最容易见效的事情抓起,不断让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所谓“农民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最容易见效的事情”,自然是农民自己的事情,却偏偏要被所谓的“各级党委和政府”来“抓紧抓好”。在这种情况之下,
“各级党委和政府”既可以“不断让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更可以“不断让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坏处”。道理很简单,“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官员
们,并不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没有男根私欲的齐天大圣孙悟空,更不是没血没肉的“特殊材料”。他们与农民一样需要“实实在在的好处”。
多少年来,笔者不断听到县、乡两级掌握实权的党政官员炫耀表态:“天底下最爽的事情,就是出卖农民的土地,由我来收钱、数钱和花钱。”胡锦涛所谓的“抓紧
抓好”,无论说得多么悦耳动听,说穿了就是这么一句话: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名义,抢劫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去征用和出卖,然后由相关的党政官员收钱、数钱
和花钱。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农民的土地不是责、权、利明晰的私有或集体土地;只要村支书、村委会主任以及更高级别的党政官员,不是由村民自主选举而是由一
党专政的共产党直接任命或变相任命的;只要农民享受不到宪法所赋予的人人平等的国民待遇和公共权力;无论是谁打着“新农民”或“新新农村”的旗号骑在农民
头上充当救世主和大救星,到头来都将是中国农民新一轮的人道灾难。
吴仁宝在华西村所实施的“人治”或者说是“仁治”,在全中国仅有一例或数例,能够保障全中国农民的福祉的,只有农民自己!农民天生就拥有一颗自己的脑袋,
他们自己知道怎么种地并且建设好他们自己的家园。而现代社会中的政府职责,只限于提供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作为“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
席”,胡锦涛的职责所在,只限于依照宪法和法律管好党员、管好官员和管好军人,而不在于随时随地教导本国公民特别是纳税人。全体公民有监管教导胡锦涛的权
力,胡锦涛却没有监管教导全国公民的权力。道理很简单:全国公民是胡锦涛的雇主,而胡锦涛却不是全国公民的雇主。胡锦涛不在自己的职权范围之内管制约束那
些总想掠夺农民的土地财产的党政官员,却偏偏要装腔作势地替农民“鞠躬尽瘁”瞎操心,只能证明他愚昧野蛮的无知、无耻、无德、无能。
二、陈锡文的言不及义
所谓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第一操刀手,是中央财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锡文。2006年第2期的《中国改革》杂志,以《重提“新农村建设”》为标
题刊登了陈锡文的一篇发言稿。按照陈锡文的说法:前不久召开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都有一大亮点,就是提出了关于社会主
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历史任务。新农村建设这个概念,从50年代开始至今,在我们党的历史文件中曾不断地出现,但是这次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以往不同,
有它崭新的内涵。简单地说,过去我们提新农村建设更多地是把它作为一个方向、一个目标、一种愿望提出;而本次“十一五”建议中则明确地把它作为一项任务和
一项工作提出来。
把陈锡文的话说得更加明白一点,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十一五”计划建议之前,所有的“新农村建设”都是不切实际的假、大、空,只有这一次才是货真价实的真正建设。有趣的是,中共中央党校的前辈专家杜光先生,偏偏在2006年2月13日上网公开的《警惕新的“圈地运动”——时政小议之廿八》中,一针见血地戳穿了陈锡文操刀摆弄的花架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十一五”规划建议里提出来的,它包括五项内容: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其中特别指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从
这五项内容和五条要求来看,完全没有必要冠以社会主义的名衔。理由有二:一,社会主义意味着生产力高度发展,有比较成熟的政治文明。可是,目前我国农村的
生产力发展水平尚处于前资本主义的小农经济阶段,政治上与现代民主政治相距甚大,许多农村仍然是文明之光照耀不到的角落,总之是离社会主义还很远很远,现
在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仅名不副实,而且也是对社会主义的歪曲和损害。二,在很多干部的观念里,社会主义就是“一大二公”,其现成的样板就是人
民公社。他们不懂得别样的社会主义,要搞社会主义就得大轰大嗡一窝蜂。所以,不如用“和谐新农村”或“文明新农村”,可以更切实一些。
陈锡文在这篇发言稿中,倒是谈到了当下中国农村最为血腥的“新圈地运动”:农民应该有一块耕地是天经地义的,他有了这块地,是自己种还是给别人种,那是由
客观条件决定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实行以家庭承包的经营制度,也是我们国家宪法规定的基本经营制度,切忌借搞新农村之名兼并、集中土地。我们必须承认
并尊重农民的权利,对于农民的土地,做主的只有农民,政府和领导可以去示范、去帮助,但不可以强迫,这是必须坚持的。
话虽然是这么说,假如“政府和领导”一如既往地采用“强迫”的方式“借搞新农村之名兼并、集中土地”,又该如何应对呢?陈锡文的回答是:农民的土地、集体
的土地是不能作为城市建设的要素,它一定要通过政府征走再拿过来。而目前的土地法第一条规定: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我曾经问过很多市长对这句话怎么理解,他
们几乎都说不清楚。土地法还规定征地的目的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那么公共利益需要是什么呢?这一点大家又讲不清楚了。现在的问题是只要是城里需要用
地就要向农民征地,结果除了农业农民的需要之外全成了公共利益了。而实际上目前的宪法已经留出了非常重要的空间:非公共利益需要的土地是不能征用。但是现
实中这些保护都是无力的,苍白的。
连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亲手写进“十一五”规划建议之中的陈锡文,都承认现实中对于“农民的土地、集体的土地”的保护是无力的,苍白的。由他操刀摆弄
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当然与从50年代开始重复出现的同类概念一样,全都是言不及义的自欺欺人。更何况陈锡文所说的“对于农民的土地,做主的只有农
民”,与胡锦涛所说的由“各级党委和政府”来“抓紧抓好”,也刚好是完全相反的两回事。
比起陈锡文言不及义的自欺欺人,还是杜光先生说得实在:农民经过土地改革所取得的土地,是他们参加民主革命的胜利果实。但他们享有土地的欢乐只维持了两三年,土地所有权便在合作化、公社化的暴风骤雨中丧失了,民主革命的果实被剥夺得一干二净,广大农民沦入了公社农奴的悲惨境地。……只有把土地所有权还给农民,并通过法律加以保护,才能保证农民从事农业劳动的基本权利。
三、温铁军的无耻帮闲
与胡锦涛一样习惯于随时随地教导本国公民及本国党政官员的,还有一个以“三农”专家自居的党棍学者温铁军。在温铁军的相关言论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在网络中广泛流传的一篇《温铁军在宁德谈“十六大”以来宏观经济形势》。
按照胡平先生的说法:在温铁军这篇讲话里有一段话讲得最为坦率:“我们去年关门讨论了一次,当时提出,执政党转型期间要加强执政能力,要格外防范政治风
险。什么政治风险呢?第一,现在要想推进美国式的民主化改革,缺乏起码的健康力量。一是我们的官员恐怕90%以上有收入支出不相符的问题,越是权力部门的
官员越有此问题,能全揪出来吗?不能。能指望有问题的官员公正地执行政策吗?也不能。二是我们的知识分子大部分有非税收入问题,大家都满天飞地走穴讲课,
拿的钱难道都报税了吗?越是大腕学者,越是可能有大额的非税收入,比较普遍地有偷漏税问题。其三是我们的企业家很多有非法经营的问题。而既然中产阶级主要
是官员、企业家、知识分子这三部分。在这种三部分都有问题的条件下,能搞出一个良性政治吗?不能,那怎么办呢?目前只能加强执政党的一元化领导。”
在这里,温铁军明白告诉人们,中国之所以不能推进民主化改革,就是因为中国的政治精英、知识精英和经济精英已经大面积的深度腐败。推行民主改革,等于是要
把他们送上经济犯罪的审判台。温铁军如此坦率无疑是值得称许的,然而,他以政治精英、知识精英和经济精英不可救药的大面积腐败,来证明中国共产党的专制有
理和稳定第一,无论如何都是一种流氓强盗逻辑。
温铁军最为流氓的话语,还是他打着“以人为本”的西方现代文明的旗号,却偏偏不肯承认中国人特别是中国的农民,与西方人一样是拥有天然人权和公民权利的主
体个人:“十六大以来特别强调以人为本,为什么?上半部分已经讲了,我们的人口转移不出去,发达国家的模式就照搬不了。而且不仅我们现在劳动力严重过剩,
将来会更进一步过剩。因为我们人口最高峰值是16个亿,将会在2020-30年出现。转移不出去,内部又消化不了,现在才4亿城市人口,怎么设想16亿人
口的时候可以实现70%-80%的城市化率?那就有十二亿在城里,怎么可能?城里的人均生活用水消耗是农村的20多倍。这个倍数大家可能不理解,城里人每
天洗澡,农村人每天洗吗?城里人洗衣机洗衣服是农村人端个盆洗衣服耗水量的多少倍?30多倍。大力发展城市的结果,首先是水资源哪儿来?我们现在600多
个城市一半以上缺水,其中100多个城市属于严重缺水城市。城市化怎么扩张?哪儿来水资源?显然城市化扩张是要受到资源限制的。昨天晚上的电视报道,温家
宝总理在召开能源问题的会,请了一批专家来谈,最后提出我们只能走节约型经济、有效经济、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才能缓解能源危机。”
在温铁军的眼里,满身泥土的农民,不可以变成城市人的重要理由,竟然是没有充足的水源供给他们每天洗澡和用洗衣机来洗衣服。而在实际上,中国的资源浪费和
资源枯竭的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官僚利益集团及其垄断控制的工矿企业,丧心病狂地推行低层次的掠夺性开发以及随之而来的极具破坏性的环境污染,而不是居民
生活用水的消耗和浪费。以色列、日本、韩国、台湾的人均资源都要比中国大陆少得多,却并没有影响其城乡一体化的现代化进程,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人家的宪政民
主制度,切实保障了现代公民在公共领域里对于政府官员及其利益集团进行公开监督和有效制约的政治权力。
作为一名党棍学者,温铁军拼死捍卫的一直是凌驾于法律制度之上为非作歹的一党专制,而不是欧美先进国家用以维系现代文明社会的宪政民主制度。他用来教导党
政官员的原话是这样的:“还得再提醒一下在座的各个权力部门的人,包括公安、工商,教育、卫生,所有这些部门的同志们,你们也照搬不得现代法制。你们老说
农民素质低,法制意识淡薄,其实错了。现代法制建立在什么基础上呢?当然是在现代社会基础上。那我问你们,农村大包干以后,事实上恢复了什么样的经济基础
呢?恢复的是传统的小农村社制的经济基础。大家都应该知道一个常识,即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不是反过来由上层建筑决定经济基础。那好了,问问这些权力
部门,你们是上层建筑呢,还是经济基础?当然属于上层建筑。那请问,难道不是小农经济的经济基础决定你们吗?”
2005年10月26日的《新京报》,刊登有温铁军接受中央电视台《对话》节目的访谈录。其中不仅把最近几年中国政府给农民400多亿元补贴,即8亿农民
人均50元的所谓“补贴”,美化为“经费的问题已经被比较有改革意识的财政部部长金人庆解决了”;而且再一次宣扬他坚决反对土地私有化的强权话语:“我去
过好几个发展中国家的游击区,进去做调查,我也去过好几个发展中国家的大型贫民窟,也是进去做调查。没有这些直接直观的感受,没有这些眼见为实的认识,我
们意识不到稳定有多么重要。我们要建立一个民主法制国家,那就先不要激进,而应先立足于现有的城乡二元结构来考虑问题。”
对于温铁军强词夺理的党棍话语,笔者倒是想反问一句:对于8亿农民来说,连像城里人那样每天洗澡和用洗衣机洗衣服的权利都不可能拥有的所谓“稳定”,难道
符合“以人为本”的文明法则吗?连本国公民每天洗澡和用洗衣机洗衣服的权利都不能够提供和保障的国家,又有什么资格和价值存在下去呢?!
无论是“新农村”还是“旧农村”,都是农民自己的事情,农民才是天经地义的主人翁。
半年多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官方话语中频率最高的口头禅之一。而在所有的官方话语中,一个最具根本性的问题却被刻意模糊和掩盖了:所谓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并不是中国农民自己的“新农村”,而只是被一党专制的胡锦涛们所垄断包办的新一轮的政治秀。
一、胡锦涛的“抓紧抓好”
据新华社北京2月14日电,中共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于14日上午在中央党校开班。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在开班式上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们党在深刻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确定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全党同志和全国上下要团结一心、扎实工作,真正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不断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2月14日是时下颇为时髦的“情人节”,胡锦涛手下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牺牲与情人们约会调情的宝贵时间到中央党校进行专题研讨实属不易。然而,无论是
“新农村”还是“旧农村”,顾名思义都是农民自己的事情,农民才是“新农村”或“旧农村”天经地义的主人翁。建设什么样的农村、怎么建设农村,都是农民自
己的事情。胡锦涛所谓的“新农村”,在没有经过全体中国农民投票表决的前提下,强行冠以“社会主义”的定语,进而强行纳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之
中,所奉行的显然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极权专制逻辑,而不是他自己曾经鼓吹过的“以人为本”的文明法则和普世公理。
正是基于这种“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极权专制逻辑,胡锦涛表示说:党的领导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切实把这件关系全局的大事抓紧抓好。要从农民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最容易见效的事情抓起,不断让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所谓“农民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最容易见效的事情”,自然是农民自己的事情,却偏偏要被所谓的“各级党委和政府”来“抓紧抓好”。在这种情况之下,
“各级党委和政府”既可以“不断让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更可以“不断让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坏处”。道理很简单,“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官员
们,并不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没有男根私欲的齐天大圣孙悟空,更不是没血没肉的“特殊材料”。他们与农民一样需要“实实在在的好处”。
多少年来,笔者不断听到县、乡两级掌握实权的党政官员炫耀表态:“天底下最爽的事情,就是出卖农民的土地,由我来收钱、数钱和花钱。”胡锦涛所谓的“抓紧
抓好”,无论说得多么悦耳动听,说穿了就是这么一句话: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名义,抢劫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去征用和出卖,然后由相关的党政官员收钱、数钱
和花钱。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农民的土地不是责、权、利明晰的私有或集体土地;只要村支书、村委会主任以及更高级别的党政官员,不是由村民自主选举而是由一
党专政的共产党直接任命或变相任命的;只要农民享受不到宪法所赋予的人人平等的国民待遇和公共权力;无论是谁打着“新农民”或“新新农村”的旗号骑在农民
头上充当救世主和大救星,到头来都将是中国农民新一轮的人道灾难。
吴仁宝在华西村所实施的“人治”或者说是“仁治”,在全中国仅有一例或数例,能够保障全中国农民的福祉的,只有农民自己!农民天生就拥有一颗自己的脑袋,
他们自己知道怎么种地并且建设好他们自己的家园。而现代社会中的政府职责,只限于提供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作为“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
席”,胡锦涛的职责所在,只限于依照宪法和法律管好党员、管好官员和管好军人,而不在于随时随地教导本国公民特别是纳税人。全体公民有监管教导胡锦涛的权
力,胡锦涛却没有监管教导全国公民的权力。道理很简单:全国公民是胡锦涛的雇主,而胡锦涛却不是全国公民的雇主。胡锦涛不在自己的职权范围之内管制约束那
些总想掠夺农民的土地财产的党政官员,却偏偏要装腔作势地替农民“鞠躬尽瘁”瞎操心,只能证明他愚昧野蛮的无知、无耻、无德、无能。
二、陈锡文的言不及义
所谓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第一操刀手,是中央财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锡文。2006年第2期的《中国改革》杂志,以《重提“新农村建设”》为标
题刊登了陈锡文的一篇发言稿。按照陈锡文的说法:前不久召开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都有一大亮点,就是提出了关于社会主
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历史任务。新农村建设这个概念,从50年代开始至今,在我们党的历史文件中曾不断地出现,但是这次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以往不同,
有它崭新的内涵。简单地说,过去我们提新农村建设更多地是把它作为一个方向、一个目标、一种愿望提出;而本次“十一五”建议中则明确地把它作为一项任务和
一项工作提出来。
把陈锡文的话说得更加明白一点,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十一五”计划建议之前,所有的“新农村建设”都是不切实际的假、大、空,只有这一次才是货真价实的真正建设。有趣的是,中共中央党校的前辈专家杜光先生,偏偏在2006年2月13日上网公开的《警惕新的“圈地运动”——时政小议之廿八》中,一针见血地戳穿了陈锡文操刀摆弄的花架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十一五”规划建议里提出来的,它包括五项内容: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其中特别指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从
这五项内容和五条要求来看,完全没有必要冠以社会主义的名衔。理由有二:一,社会主义意味着生产力高度发展,有比较成熟的政治文明。可是,目前我国农村的
生产力发展水平尚处于前资本主义的小农经济阶段,政治上与现代民主政治相距甚大,许多农村仍然是文明之光照耀不到的角落,总之是离社会主义还很远很远,现
在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仅名不副实,而且也是对社会主义的歪曲和损害。二,在很多干部的观念里,社会主义就是“一大二公”,其现成的样板就是人
民公社。他们不懂得别样的社会主义,要搞社会主义就得大轰大嗡一窝蜂。所以,不如用“和谐新农村”或“文明新农村”,可以更切实一些。
陈锡文在这篇发言稿中,倒是谈到了当下中国农村最为血腥的“新圈地运动”:农民应该有一块耕地是天经地义的,他有了这块地,是自己种还是给别人种,那是由
客观条件决定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实行以家庭承包的经营制度,也是我们国家宪法规定的基本经营制度,切忌借搞新农村之名兼并、集中土地。我们必须承认
并尊重农民的权利,对于农民的土地,做主的只有农民,政府和领导可以去示范、去帮助,但不可以强迫,这是必须坚持的。
话虽然是这么说,假如“政府和领导”一如既往地采用“强迫”的方式“借搞新农村之名兼并、集中土地”,又该如何应对呢?陈锡文的回答是:农民的土地、集体
的土地是不能作为城市建设的要素,它一定要通过政府征走再拿过来。而目前的土地法第一条规定: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我曾经问过很多市长对这句话怎么理解,他
们几乎都说不清楚。土地法还规定征地的目的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那么公共利益需要是什么呢?这一点大家又讲不清楚了。现在的问题是只要是城里需要用
地就要向农民征地,结果除了农业农民的需要之外全成了公共利益了。而实际上目前的宪法已经留出了非常重要的空间:非公共利益需要的土地是不能征用。但是现
实中这些保护都是无力的,苍白的。
连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亲手写进“十一五”规划建议之中的陈锡文,都承认现实中对于“农民的土地、集体的土地”的保护是无力的,苍白的。由他操刀摆弄
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当然与从50年代开始重复出现的同类概念一样,全都是言不及义的自欺欺人。更何况陈锡文所说的“对于农民的土地,做主的只有农
民”,与胡锦涛所说的由“各级党委和政府”来“抓紧抓好”,也刚好是完全相反的两回事。
比起陈锡文言不及义的自欺欺人,还是杜光先生说得实在:农民经过土地改革所取得的土地,是他们参加民主革命的胜利果实。但他们享有土地的欢乐只维持了两三年,土地所有权便在合作化、公社化的暴风骤雨中丧失了,民主革命的果实被剥夺得一干二净,广大农民沦入了公社农奴的悲惨境地。……只有把土地所有权还给农民,并通过法律加以保护,才能保证农民从事农业劳动的基本权利。
三、温铁军的无耻帮闲
与胡锦涛一样习惯于随时随地教导本国公民及本国党政官员的,还有一个以“三农”专家自居的党棍学者温铁军。在温铁军的相关言论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在网络中广泛流传的一篇《温铁军在宁德谈“十六大”以来宏观经济形势》。
按照胡平先生的说法:在温铁军这篇讲话里有一段话讲得最为坦率:“我们去年关门讨论了一次,当时提出,执政党转型期间要加强执政能力,要格外防范政治风
险。什么政治风险呢?第一,现在要想推进美国式的民主化改革,缺乏起码的健康力量。一是我们的官员恐怕90%以上有收入支出不相符的问题,越是权力部门的
官员越有此问题,能全揪出来吗?不能。能指望有问题的官员公正地执行政策吗?也不能。二是我们的知识分子大部分有非税收入问题,大家都满天飞地走穴讲课,
拿的钱难道都报税了吗?越是大腕学者,越是可能有大额的非税收入,比较普遍地有偷漏税问题。其三是我们的企业家很多有非法经营的问题。而既然中产阶级主要
是官员、企业家、知识分子这三部分。在这种三部分都有问题的条件下,能搞出一个良性政治吗?不能,那怎么办呢?目前只能加强执政党的一元化领导。”
在这里,温铁军明白告诉人们,中国之所以不能推进民主化改革,就是因为中国的政治精英、知识精英和经济精英已经大面积的深度腐败。推行民主改革,等于是要
把他们送上经济犯罪的审判台。温铁军如此坦率无疑是值得称许的,然而,他以政治精英、知识精英和经济精英不可救药的大面积腐败,来证明中国共产党的专制有
理和稳定第一,无论如何都是一种流氓强盗逻辑。
温铁军最为流氓的话语,还是他打着“以人为本”的西方现代文明的旗号,却偏偏不肯承认中国人特别是中国的农民,与西方人一样是拥有天然人权和公民权利的主
体个人:“十六大以来特别强调以人为本,为什么?上半部分已经讲了,我们的人口转移不出去,发达国家的模式就照搬不了。而且不仅我们现在劳动力严重过剩,
将来会更进一步过剩。因为我们人口最高峰值是16个亿,将会在2020-30年出现。转移不出去,内部又消化不了,现在才4亿城市人口,怎么设想16亿人
口的时候可以实现70%-80%的城市化率?那就有十二亿在城里,怎么可能?城里的人均生活用水消耗是农村的20多倍。这个倍数大家可能不理解,城里人每
天洗澡,农村人每天洗吗?城里人洗衣机洗衣服是农村人端个盆洗衣服耗水量的多少倍?30多倍。大力发展城市的结果,首先是水资源哪儿来?我们现在600多
个城市一半以上缺水,其中100多个城市属于严重缺水城市。城市化怎么扩张?哪儿来水资源?显然城市化扩张是要受到资源限制的。昨天晚上的电视报道,温家
宝总理在召开能源问题的会,请了一批专家来谈,最后提出我们只能走节约型经济、有效经济、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才能缓解能源危机。”
在温铁军的眼里,满身泥土的农民,不可以变成城市人的重要理由,竟然是没有充足的水源供给他们每天洗澡和用洗衣机来洗衣服。而在实际上,中国的资源浪费和
资源枯竭的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官僚利益集团及其垄断控制的工矿企业,丧心病狂地推行低层次的掠夺性开发以及随之而来的极具破坏性的环境污染,而不是居民
生活用水的消耗和浪费。以色列、日本、韩国、台湾的人均资源都要比中国大陆少得多,却并没有影响其城乡一体化的现代化进程,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人家的宪政民
主制度,切实保障了现代公民在公共领域里对于政府官员及其利益集团进行公开监督和有效制约的政治权力。
作为一名党棍学者,温铁军拼死捍卫的一直是凌驾于法律制度之上为非作歹的一党专制,而不是欧美先进国家用以维系现代文明社会的宪政民主制度。他用来教导党
政官员的原话是这样的:“还得再提醒一下在座的各个权力部门的人,包括公安、工商,教育、卫生,所有这些部门的同志们,你们也照搬不得现代法制。你们老说
农民素质低,法制意识淡薄,其实错了。现代法制建立在什么基础上呢?当然是在现代社会基础上。那我问你们,农村大包干以后,事实上恢复了什么样的经济基础
呢?恢复的是传统的小农村社制的经济基础。大家都应该知道一个常识,即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不是反过来由上层建筑决定经济基础。那好了,问问这些权力
部门,你们是上层建筑呢,还是经济基础?当然属于上层建筑。那请问,难道不是小农经济的经济基础决定你们吗?”
2005年10月26日的《新京报》,刊登有温铁军接受中央电视台《对话》节目的访谈录。其中不仅把最近几年中国政府给农民400多亿元补贴,即8亿农民
人均50元的所谓“补贴”,美化为“经费的问题已经被比较有改革意识的财政部部长金人庆解决了”;而且再一次宣扬他坚决反对土地私有化的强权话语:“我去
过好几个发展中国家的游击区,进去做调查,我也去过好几个发展中国家的大型贫民窟,也是进去做调查。没有这些直接直观的感受,没有这些眼见为实的认识,我
们意识不到稳定有多么重要。我们要建立一个民主法制国家,那就先不要激进,而应先立足于现有的城乡二元结构来考虑问题。”
对于温铁军强词夺理的党棍话语,笔者倒是想反问一句:对于8亿农民来说,连像城里人那样每天洗澡和用洗衣机洗衣服的权利都不可能拥有的所谓“稳定”,难道
符合“以人为本”的文明法则吗?连本国公民每天洗澡和用洗衣机洗衣服的权利都不能够提供和保障的国家,又有什么资格和价值存在下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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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胡平
责任编辑: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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